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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5/7 14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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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型肝炎病*(HBV)母婴传播是导致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,对感染HBV的育龄女性妊娠前、妊娠期及产后进行规范管理,以实现HBV母婴“零”传播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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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妊娠前筛查与治疗

(一)感染HBV育龄女性的临床特点

感染HBV的育龄女性一般相对年轻,大部分处在免疫耐受期,即机体的免疫系统不发生针对HBV的免疫清除。处于免疫耐受期的感染者称之为HBV携带者,其临床特点为:血清HBsAg和HBeAg阳性,HBVDNA高水平,ALT正常,肝组织学无明显异常或轻度炎症坏死,无或仅有缓慢肝纤维化进展。

(二)妊娠前筛查

准备妊娠的女性应进行HBV血清学标志物的筛查,包括HBsAg、抗-HBs、HBeAg、抗-HBe和抗-HBcIgG/IgM。一旦HBsAg阳性,应进一步检查HBVDNA、肝功能和肝脏B超,确定乙肝是否活动,并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评估,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*治疗。应该明确的是育龄女性无论是HBV携带者,还是慢性乙肝(CHB)患者,甚至代偿期肝硬化,均可以正常妊娠。

(三)治疗方案选择

对乙肝活动的育龄女性应做到计划妊娠,妊娠前根据肝脏生化学、病*学、血清学和影像学指标,评估肝病严重程度及其对妊娠的承受能力,决定抗病*治疗的时机和药物的选择。如果ALT5×ULN患者可以正常妊娠,妊娠期定期监测肝功能,随时启动抗病*治疗。而ALT5×ULN或肝硬化患者应该立即抗病*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再妊娠。

抗病*治疗药物可以选择口服恩替卡韦(entecavir,ETV)或替诺福韦酯(tenofovir,TDF)或注射聚乙二醇干扰素

(pegylatedinterferona,PEG-IFNa)。对于抗病*治疗过程中意外怀孕的患者,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妊娠,其中TDF对妊娠无影响,可继续妊娠。如用用ETV治疗,也不需要终止妊娠,可换用TDF治疗后继续妊娠。如果应用PEG-IFNa治疗的患者,则需要终止妊娠。对于已经诊断为肝硬化且准备妊娠的患者,最好选用TDF抗病*治疗。

推荐意见

推荐意见1:育龄及准备妊娠女性均应该筛查HBsAg,阳性者需要检测HBVDNA(A1)。

推荐意见2:感染HBV的女性妊娠前应做肝功能、影像学或肝脏病理学检查,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评价妊娠的风险(A1)。

推荐意见3:血清ALT5×ULNCHB或乙肝肝硬化患者应立即开始抗病*治疗,病情稳定后再妊娠(B1)。

推荐意见4:CHB女性如选择PEG-IFNa,治疗期间应避孕,治疗结束6月后再妊娠。如治疗期间意外怀孕,建议终止妊娠。如选择TDF治疗,治疗期间可正常怀孕;如选择ETV治疗,意外怀孕后应换用TDF,可以继续妊娠(A1)。

转载自吴阶平医学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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