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癜风是先天的吗[原创]悖论——谁为在北京打的的乘客买堵车单?!
北京出租车起步涨价,被北京市发改委解读为:“完善出租车租价体系,进一步增强出租汽车行业吸引力,提高交通高峰时段出车率、有效调节交通出行需求适应百姓选择出租车出行的需要”。
既然出租车起步要涨价,作为一种营运工具,出租车盈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,无可厚非;但教人糊涂的是——
第一,出租车的成本构成体系,是否清晰明了、合理,是否有利益集团从中渔利、牟利、暴利;份子钱、管理费、税费是否科学、合理、合法?!
第二,作为一种营运工具,应该产生经济效益;燃油补贴的存在是否是利益集团寻租的结果,是否要补贴、为什么补贴、补贴的社会效益与价值在哪里?!为什么不削减税费,让出租车直接受益;而要课征重负苛捐杂税入库后,再拿出来去补贴,既增加行*成本,有增加生产、生活成本,还增加了老百姓负担;作为社会收入分配调节的财*,把财*资金用于补贴生产性、经营性的企业、个体是财*的公益性、公共性、公平性、保障性的体现,还是在折腾社会、折腾老百姓、有意增加行*成本后的权利秀;削减收费增收、增效比补贴更直接、简洁、快捷、节约行*成本,减少中间环节,避免公共资源流失,避免、减少贪腐的渠道,避免权力寻租与权力市场化。
第三,交通不畅与塞车延误行速、时间的单为什么要乘客来买,出租车是受害者,但乘客同样是受害者;为什么在利益平衡上面,要以牺牲一个受害者的利益去弥补另一个受害者的损失,转嫁社会管理者的责任与管理成本;交通不畅、塞车究竟是乘客的责任,还是管理者的责任?!
第四,谁为乘客出行耽误时间、造成办事延误或办不成事负责任?!难道出租车涨价的目的就是要老百姓、乘客买单,让老百姓既出钱,又承担因交通不畅与塞车的责任,完全彻底为社会管理与利益集团买单,将*府因管理造成的经济责任转嫁老百姓、乘客?!
——只有简*放权,才能形成多赢的局面;行*的归行*,市场的归市场,老百姓的归老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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